自己寫了訴狀,在法院來來回回,其間有人要幫我請報社和電視媒體來報導,也有朋友認識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公司 黃鈴惠 大約在25年前,她和麥當勞有手工藝的合作方案,但朋友不敢置信,為何她現在會變成這樣.世界就是這麼小, 尤其發生在台南這個地方, 況且我是台南人,道道地地的台南人,自然認識的台南人也很多.....
法院寄出的調解委員會,在預料中的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公司 黃鈴惠不會出現 ,法院第一次的開庭,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公司 黃鈴惠 也沒出現,這些都在預料之中
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公司黃鈴惠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等文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公司黃鈴惠之起訴狀繕
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06年度南簡字第1581號遷讓房屋等事件,應送達被
告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公司黃鈴惠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
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
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07年1月30日上午9時30
分在本庭第15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
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張豐榮
公示送達應送達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公司黃鈴惠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公司黃鈴惠之言詞辯
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06年度南簡字第1581號遷讓房屋等事件,應送達被
告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公司黃鈴惠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07年2月27日上午9時20
分在本庭第15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
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什麼是公示送達,就是法院寄的掛號信大實踐文創設計有
限公司 黃鈴惠不收,法院在網路上公示..法院雖判大實踐
文創設計有限公司 黃鈴惠必須給付所欠之租金,但上篇所
言,她早就脫產了,一塊錢也拿不到.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
公司 黃鈴惠她既沒留美也沒有像她說的在台灣沒有親人,
台南就是這麼小.現在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公司 黃鈴惠
租在南門路,相信南門路的屋主,現在 應該跟我差不多情
況,走法院的程序冗長,建議南門路的屋主,不要走法律途徑,
因為累的是房東,直接找媒體,如果需要,請跟我連繫,我會
協助妳(包括之前的房東也可幫你),台灣人需要的是正義,
而不是任由擺佈的詐騙,永無止境.....
PS:房子剛開始租給大實踐文創設計有限公司 黃鈴惠
水和電力公司打電話給我,沒繳要斷水斷電,以為她忙
所以幫她先付,結果她就神隱不理,到最後她搬走,也是兩
期四個月的水電未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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